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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规则》等5项管理体系认证规则3月起实施


1月21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公告:

国家认监委组织制定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规则》《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规则》《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规则》,并对旧版《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国家认监委 2012 年第 8 号公告)和《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规则》(国家认监委 2014 年第 21 号公告)进行了修订。

公告信息如下:
一、自2026年3月1日起,新版规则正式实施,旧版《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规则》同时废止,认证机构自行制定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规则》《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规则》和《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规则》自动失效。
二、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2月28日为认证规则换版过渡期。过渡期内,新版规则、旧版《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规则》以及认证机构自行制定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规则》《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规则》和《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规则》并行适用。认证机构可根据获证组织申请,结合年度监督或再认证审核,按照新版规则对现行有效的认证证书实施换版审核,经审核符合新版规则要求的,换发新版认证证书,新证书有效期与原证书有效期保持一致。
三、自2026年3月1日起,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信息安全管理体系、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和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活动应当按照新版规则实施。
四、认证机构应认真组织开展新版规则的学习培训,及时修订有关管理文件及技术规范,调整完善认证程序,确保认证人员能力以及认证活动全过程符合新版规则的要求。
五、获证组织应积极学习新版规则内容,加强内部人员能力建设,适时进行认证证书换版,确保本组织建立并运行的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信息安全管理体系、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和能源管理体系持续符合新版规则要求。

此次认证规则集中换版,意味着企业在体系运行、审核准备和证书管理等方面,都将面临新的要求与时间节点。
建议相关获证组织尽早开展新版规则的学习与内部评估,结合年度监督或再认证安排,提前规划证书换版路径,避免在规则正式实施后因准备不足而影响认证连续性。
华信认证也将持续为各申请组织和获证组织提供专业解读与换版支持,协助企业在过渡期内平稳衔接,确保体系持续合规、有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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